1、检材与比对样本、空白样本应分别包装并做好标记,避免污染和混淆。
2、不同部位提取的检材应分别包装,避免干扰及污染。
3、检材包装物上应标注案件名称、提取部位、提取时间、地点及提取人姓名,必要时加注其他说明。
4、纤维、橡胶、塑料、油脂等检材不宜使用塑料袋或塑料盒包装;单根纤维使用载玻片与盖片夹住并用胶纸固定,不宜使用纸片包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