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“钱道网”案件《报案登记表》填表说明内容如下:
关于“钱道网”案件《报案登记表》填表说明
来源:呼和浩特市公安局 时间: 2021-03-15 10:44
2021年3月12日,我局针对内蒙古钱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钱道公司)高某泽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发布公告通报案情,同时要求投资人填写《报案登记表》以来,陆续接到群众询问电话,主要集中反映3个问题:
1、对公告真实性持怀疑态度;
2、提交《报案登记表》未写明截止日期;
3、对《报案登记表》中“投资总金额”、“提现总金额”、“回款总金额”、“实际损失金额”如何计算理解不一致。
现将上述问题回复如下:
1、《公告》中所写明的发布渠道,均是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确定的公布“钱道网”案件有关案情,并下载《报案登记表》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和网站,内容真实有效。如有其它发布渠道,我局将随时在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官方网站(gaj.huhhot.gov.cn)发布。特别提示:不要从非官方发布的微信公众号和网站下载填写《报案登记表》。
2、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,并未对刑事案件的报案、控告、举报期限作出限制。后续如涉及涉案资产处置,返还投资人投资时,会另行发布填报截止时间。
3、《报案登记表》中的“投资总金额”是实际投入本金的数额不包括从“钱道网”赚取的利息;“提现总金额”指从“钱道网”发起提现并实现提现资金的总额,包括赚取的利息;“回款总金额”指“钱道网”平台上各项目显示的回款数据;“实际损失金额”是指“投资总金额”减去“提现总金额”的差额。最终以司法审计为准。
呼和浩特市公安局
2021年3月15日
公告来源:http://110.16.84.41:8110/jffb/article/detail?articleId=568787585464406016